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工业部,泰国工业标准学会(TISI)。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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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排风机,电风扇,空调机。
ICS:[{"uid":"23.120"}] HS:[{"uid":"8414"}] |
5. |
通报标题:标准草案TIS 1516-2549 (2006) 空气净化装置:安全要求页数:8页 使用语言:泰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泰国工业标准学会(TISI)已建议撤销TIS 1516-2541 (1998),代之以TIS 1516-2549 (2006) 空气净化装置:安全要求,并作为强制性标准执行。该标准对额定电压单相250 V以下 、其它480 V以下的家庭及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装置规定了安全要求。 在可行的情况下,该标准涉及所有人在家中及附近可能遇到的电器引起的常见危险。 但是一般不考虑: • 幼儿或体弱的人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使用电器; • 幼儿玩弄电器。 该标准不适用于: • 专门用于工业用途的空气净化电器; • 用于特殊场所的空气净化电器,如存在腐蚀或爆炸物的环境(粉尘、蒸汽或煤气); • 整合在建筑物结构内的空气净化系统。 |
7. | 目的和理由: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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