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瑞典 |
2. | 负责机构:卫生社会事务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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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有害健康的产品2C-T-4(2,5-二甲氧基萘-4-异丙噻吩乙胺)和bromo - Dragon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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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修订禁止某些有害健康产品的命令(1999:58)的命令页数:16页 使用语言:瑞典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根据禁止某些有害健康物质的法案(1999:42),瑞典计划将物质2,5-二甲氧基萘-4-异丙噻吩乙胺(2,5-dimethoxy-4-isopropylthiophenethylamine )(2C-T-4)和苯并二氮杂卓(bromo-benzodifuranyl-isopropylamine)(bromo -Dragonfly)分类为有害健康的产品。这些产品会引起幻觉,并刺激中枢神经系统。该命令将尤其不允许在没有医疗产品局颁发的特殊许可证的情况下进口或持有这些物质。此种许可证可以准许这些物质用作科学或工业的用途。 |
7. | 目的和理由:考虑到该产品的使用造成的中毒或其它影响对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危险,该分类的目的是将2,5-二甲氧基萘-4-异丙噻吩乙胺(2C-T-4)和苯并二氮杂卓(bromo-Dragonfly) 限制到用作科学或工业的用途。 在《麻醉品单一公约,1961》或《精神药物公约,1971》中都没有查到这两种物质存在。两者均由欧盟依照2005年5月10日的理事会决议2005/387/JHA进行监控。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7/04 拟生效日期: 2007/05/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7/04/24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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