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现场监管行动办公室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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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制药学(ICS编码:11.120)
ICS: HS: |
5. |
通报标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第____号通函,关于:临床试验检查期间发现的缺陷分类指引页数:4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该指引应适用于发起人、临床研究组织(CRO)、研究者和研究伦理委员会(REC),以及参与研究用医药产品临床试验各阶段的审批、实施、监督和检查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以确保研究对象的权利、安全和福利得到保护,确保所收集科学数据的完整性,并评估对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临床试验指导规范(ICH-GCP)的遵守情况。 该指引还应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现场监管行动办公室的临床管理规范(GCP)检查服务,以统一监管理解,并实施在对研究产品临床试验不同阶段检查中发现的缺陷/不合规情况的分类,并根据经第9711号共和国法案、第11032号共和国法案、第2020-0010号行政令及相关的国家和国际标准和政策修订的第3720号共和国法案的规定,为所有利益相关者建立对合规要求的一致理解。 |
7. | 目的和理由:发布该通函的目的是为统一发起人、临床研究组织(CRO)、研究者和研究伦理委员会(REC)进行检查期间对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现场监管行动办公室检查处进行的临床管理规范(GCP)发现的不合规情况的分类。 |
8. | 相关文件: • 第2020-0010号行政令,关于开展研究性产品临床试验的法规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第2013-018号通函,采用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安全性和有效性指引 |
9. |
拟批准日期:
2024年7月15日 拟生效日期: 2024年8月15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2024年6月15日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Neil P. Catajay先生
局长
菲律宾标准局
贸易和工业部
3F Trade and Industry Building
361 Sen. Gil Puyat Avenue
Makati City
Philippines
1200
电话:(632) 751 4700;(632) 7913128
电子邮箱:bps@dti.gov.ph
网址:http://www.bps.dti.gov.ph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PHL/24_03520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PHL/24_03520_01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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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指引应适用于发起人、临床研究组织(CRO)、研究者和研究伦理委员会(REC),以及参与研究用医药产品临床试验各阶段的审批、实施、监督和检查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以确保研究对象的权利、安全和福利得到保护,确保所收集科学数据的完整性,并评估对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临床试验指导规范(ICH-GCP)的遵守情况。
该指引还应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现场监管行动办公室的临床管理规范(GCP)检查服务,以统一监管理解,并实施在对研究产品临床试验不同阶段检查中发现的缺陷/不合规情况的分类,并根据经第9711号共和国法案、第11032号共和国法案、第2020-0010号行政令及相关的国家和国际标准和政策修订的第3720号共和国法案的规定,为所有利益相关者建立对合规要求的一致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