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瑞士 |
2. | 负责机构:联邦环境局(FOEN) Monbijoustrasse 40 CH-3011 Bern Postal address: CH-3003 Berne Switzerland chemicals@bafu.admin.ch,www.bafu.admin.ch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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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涵盖的产品为含有在大气中稳定、用作制冷剂的物质的空调、制冷和制热设备(关税编号:8415、8418)。
ICS: HS: |
5. |
通报标题:联邦委员会关于修订降低若干特别危险物质、制剂和物品使用风险条例附件2.10的法令(降低化学品风险条例(ORRChem);联邦法律编号:SR 814.81)页数:4页;4页;4页 使用语言:德语;法语;意大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该法令将某些含有对大气稳定制冷剂的设备的现有市场投放和生产禁令适用范围扩大至根据技术水平已可获得不含对大气稳定制冷剂的替代品的其他装置和设备。目标装置和设备如下: · 食品和易腐物品的冷藏和冷冻设备; · 用于冷却或加热房间的设备; · 用于冷却或加热工艺的设备; · 用于机动车辆、轨道车辆或船舶的移动空调装置; · 用于运输食品或易腐物品的移动制冷装置; · 所使用的制冷剂的全球升温潜能值为750或以上的,每个回路制冷剂充注量少于3千克的单体分体设备(空调和热泵); · 所使用的制冷剂的全球升温潜能值为150或以上的,用于冷藏和冷冻食品和易腐物品的独立设备; · 未配备冷却回路的制冷设备,只要(a)至少配备三个蒸发器,制冷量超过80千瓦;或(b)配备40个以上蒸发器;或(c)为独立设备,所使用的制冷剂的全球升温潜能值为150或以上。 在满足某些先决条件的情况下,如果根据目前的技术水平无法找到替代品,或者相关规范不允许使用在大气中不稳定的制冷剂,则这些设备在市场上的投放和生产存在例外规定。 在满足某些先决条件的情况下,蒸发温度低于-90℃的装置和设备,在市场投放和生产方面存在例外规定。 该法令还载列了对现行法规的其他调整: · 制冷剂的全球升温潜能值达到或超过2500的,禁止灌装在大气中稳定的制冷剂; · 在大气中稳定的制冷剂充注量等于或大于500吨二氧化碳当量的设备必须配备具有警告功能的泄漏检测系统; · 不得再注入固定设备的回收制冷剂被视为特种垃圾。 |
7. | 目的和理由:此次修订降低化学品风险条例(ORRChem)的目的是限制氟化温室气体的使用和排放。此次修订是对现行欧洲立法((EU)第2024/573号法规)的调整,以与瑞士的最新技术水平保持一致;保护环境;协调;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
8. | 相关文件: 降低化学品风险条例: https://www.fedlex.admin.ch/eli/oc/2024/254/fr 为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瑞士法律根据现行欧洲法律进行了调整: 2024年2月7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U)第2024/573号关于氟化温室气体法规(https://eur-lex.europa.eu/eli/reg/2024/573/oj) |
9. |
拟批准日期:
2024年5月31日 拟生效日期: 2025年1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ttps://www.fedlex.admin.ch/eli/oc/2024/254/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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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令将某些含有对大气稳定制冷剂的设备的现有市场投放和生产禁令适用范围扩大至根据技术水平已可获得不含对大气稳定制冷剂的替代品的其他装置和设备。目标装置和设备如下:
· 食品和易腐物品的冷藏和冷冻设备;
· 用于冷却或加热房间的设备;
· 用于冷却或加热工艺的设备;
· 用于机动车辆、轨道车辆或船舶的移动空调装置;
· 用于运输食品或易腐物品的移动制冷装置;
· 所使用的制冷剂的全球升温潜能值为750或以上的,每个回路制冷剂充注量少于3千克的单体分体设备(空调和热泵);
· 所使用的制冷剂的全球升温潜能值为150或以上的,用于冷藏和冷冻食品和易腐物品的独立设备;
· 未配备冷却回路的制冷设备,只要(a)至少配备三个蒸发器,制冷量超过80千瓦;或(b)配备40个以上蒸发器;或(c)为独立设备,所使用的制冷剂的全球升温潜能值为150或以上。
在满足某些先决条件的情况下,如果根据目前的技术水平无法找到替代品,或者相关规范不允许使用在大气中不稳定的制冷剂,则这些设备在市场上的投放和生产存在例外规定。
在满足某些先决条件的情况下,蒸发温度低于-90℃的装置和设备,在市场投放和生产方面存在例外规定。
该法令还载列了对现行法规的其他调整:
· 制冷剂的全球升温潜能值达到或超过2500的,禁止灌装在大气中稳定的制冷剂;
· 在大气中稳定的制冷剂充注量等于或大于500吨二氧化碳当量的设备必须配备具有警告功能的泄漏检测系统;
· 不得再注入固定设备的回收制冷剂被视为特种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