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墨西哥 |
2. | 负责机构:能源部(SENER)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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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本标准草案适用于以电为动力,具有8,800瓦至19,050瓦制冷能力,以机械压缩运转,并且包括一个空气冷却蒸发器盘管、一个压缩机,以及一个空气冷却或水冷却冷凝盘管的中央型、组合型和分体型空气调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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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墨西哥官方标准草案PROY-NOM-011-ENER-2006,中央型、组合型和分体型空气调节器能效 限量和测试方法页数:34页 使用语言: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墨西哥官方标准(NOM)草案规定了在墨西哥销售的中央型空气调节器的最低季节性能量效率比(SEER)。其同样还规定了必须用于鉴定符合性的测试方法,并且规定了标签要求。本标准不包括评定该设备单独组件效率的测试方法。(其不适用于称作“迷你分体”空调的分体型空气调节器)。 |
7. | 目的和理由:草拟本标准草案是为了响应不断增长的节约能源的要求,并确保更多地节约能源。本草案同样还旨在保护消费者,防止任何低质量和耗能过高的产品进入国内市场。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拟生效日期: 不适用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7/03/23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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