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FI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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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标记为有机产品,并在省际间或国际贸易中销售的农产品
ICS:[{"uid":"67.060"},{"uid":"67.080"},{"uid":"67.120"}] HS:[{"uid":"98.17"}] |
5. |
通报标题:有机产品法规提案页数:19页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法规旨在建立一种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FIA)作为主管部门能够管理使用“加拿大有机”农产品标志的制度。法规包括一项对于标记为有机产品,并随附由原产国主管部门发给的,证明该农产品符合这些法规要求的证明的农产品的进口要求。这些法规对所有的成员都具有影响。 现在的通告取代2006年9月15日的原始通报。已修订的本法规的第10项更清楚的论证了加拿大食品检验局的目的,即进口产品必须达到加拿大有机产品的要求。该项中所述的“主管部门”可以是出口国的外国政府,或者是经加拿大食品检验局认可的外国认证机构。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和误导标示的行为。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这些法规已经于2006年12月21日批准 拟生效日期: 本法规增加了一个两年的过渡期,自本法规批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7/03/16这些法规已经批准。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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