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2号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7月5日第1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8月1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4年7月8日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pdf
转载链接:https://www.cqn.com.cn/cj/content/2024-07/12/content_90569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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