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卫生部食品和药品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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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芒果饮料产品
ICS:[{"uid":"67.160.01"}] HS:[{"uid":"20.09"}] |
5. |
通报标题:DPNS/BFAD 10:2006 – 关于芒果饮料产品加工和处理的建议操作规程。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通报关于该规程所定义的柑橘饮料产品的原料和配料的接收,配制和加工,以符合PNS/BFAD 09:2006中陈述的所要求的标准。该产品可以由用于芒果饮料加工的不同种类的芒果(Mangifera indica L.)制造。 该通报计划提供指南,以达到任何形式包装的芒果饮料产品的标准。 |
7. | 目的和理由:该通报目的是保护消费者。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7年 拟生效日期: 2007年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6/12/2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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