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通报与召回TBT通报
字体:
0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AUS/53
2006-10-02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2. 负责机构: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所有国家。进口(以及国内生产)的,在澳大利亚出售的食品。
ICS:[{"uid":"67.220"}]      HS:[{"uid":"3507"}]
5. 通报标题:

第P276号提案的评定报告草案 – 审查加工助剂(酶)



页数:76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FSANZ)正在审查已批准在食品中使用的加工助剂酶。作为此审查的部分应考虑的问题包括: ·目前经批准的酶和酶反应的副产品的安全性,以及酶的安全评定指南; ·酶和种属来源所使用的术语; ·目前未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使用的酶;以及 ·在第一轮公众咨询之后提交的其它问题。 这种审查并非是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批准新的酶的机制。新的酶将必须履行正常的申请程序。
7. 目的和理由:本提案的特殊目的是全面审查目前允许作为加工助剂在食品中使用的所有酶。 目前尚无有关酶的国际标准,而且修订《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法典),从根本上更新酶的名称未必会对国际贸易具有重大影响。然而,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已经确定四种酶(即,菠罗蛋白酶EC 3.4.22.4、羧基蛋白酶EC 3.4.23.6、金属蛋白酶EC 3.4.24.4,以及丝氨酸蛋白酶EC 3.4.21.14)目前已不再被国际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协会考虑。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正在就适当的蘀代酶及其来源征求评议意见。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同样也正在寻求有关法典修正提案可能对贸易牵连的信息。另外,也正在寻求关于酶的国际惯例信息。所有修订《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的提案必须进行下列目标的评定;(a) 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b) 提供足够的与食品相关的信息,使得消费者能够做出知情的选择;以及(c) 防止误导或欺诈行为。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已向政府通报,预期随后在2007年6月批准(公报),政府在考虑中。
拟生效日期: 待政府考虑后公报之日。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6/11/29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第P276号提案的评定报告草案 – 审查加工助剂(酶)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FSANZ)正在审查已批准在食品中使用的加工助剂酶。作为此审查的部分应考虑的问题包括: ·目前经批准的酶和酶反应的副产品的安全性,以及酶的安全评定指南; ·酶和种属来源所使用的术语; ·目前未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使用的酶;以及 ·在第一轮公众咨询之后提交的其它问题。 这种审查并非是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批准新的酶的机制。新的酶将必须履行正常的申请程序。

通报原文:[{"filename":"G_TBT_N_AUS_53En.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061002/G_TBT_N_AUS_53En.doc"}]

附件:

相关通报:
    我要评议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
    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