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瑞士 |
2. | 负责机构:联邦公共卫生办公室,伯尔尼。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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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
ICS:[{"uid":"67."}] HS:[{"uid":"98.34"}] |
5. |
通报标题:食品标签和食品广告法令修订草案页数:5页 使用语言:德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使瑞士法律与欧共体法规(欧共体法规853/2004和指令2004/77/EC及 2000/13/EG)协调一致。特别是下列各项修订: - 关于有效期显示的除外按指令2000/13/EG第9条第5款修订。 - 维生素和需物质含量显示必须涉及消费保存期结束。 - 如果仅包含成分的味道而不包含成分,不允许增加成分的图片。 - 关于包含甘草酸食品标签的新法规。 |
7. | 目的和理由:食品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6/11 拟生效日期: 2007/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6/10/1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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