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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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在道路上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的车辆
ICS:[{"uid":"43.160"}] HS:[{"uid":"8704"}]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页数:11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在道路上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的发动机、轮胎、限速器、防抱制动装置、电气装置、车辆结构、尺寸参数、质量参数、罐体有效容积、罐体防护要求、连接装置的规格强度、防静电措施、灭火器、行驶记录仪、监控车载终端、标志、随车文件等方面的内容。 |
7. | 目的和理由:近期,我国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带来重大损害,为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急需实施本标准。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6年8月1日 拟生效日期: 2006年11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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