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建设交通部(MOCT)。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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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机动车辆。
ICS:[{"uid":"43.080"},{"uid":"43.100"}] HS:[{"uid":"87.02"},{"uid":" 87.03"},{"uid":" 87.04"}] |
5. |
通报标题:公开通报“韩国机动车辆安全标准”法律草案,韩国语。页数: 使用语言:韩国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对韩国机动车辆安全标准(KMVSS)做出以下修订: • 引入对双层公共汽车的要求,如内部高度、总宽度、灭火器、最大倾角、紧急出口。(预计生效日期:对于生产或进口的车辆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 额定座位数量超过15人的公共汽车,过道有效宽度应至少30cm。(预计生效日期:对于生产或进口的车辆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 放宽受转速装置要求管制的机动车辆;最大有效载荷为1吨或小于1吨的商用卡车排除在转速装置要求之外。(预计生效日期:颁布之日)。 • 对新的牌照引入照明装置要求。(预计生效日期:2006年11月1日)。 |
7. | 目的和理由:为提高安全标准并与国际安全标准协调一致。 |
8. | 相关文件: 韩国建设交通部(MOCT)通报No. 2006 – 206。 |
9. |
拟批准日期:
2006/10/01 拟生效日期: 2006/1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6/07/05(此日期后允许提交补充意见)。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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