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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AN/164
2006-07-07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加拿大
2. 负责机构:环境部和卫生部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有毒物质
ICS:[{"uid":"13.020"}]      HS:[]
5. 通报标题:

拟议将有毒物质增补进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目录1中的命令



页数:第1933-1938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该动议旨在将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其盐及包含下列各类基之一的化合物增补进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CEPA 1999)目录1中:C8F17SO2、 C8F17SO3 或 C8F17SO2N。 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其盐及其前体不是在加拿大制造的,而是作为化学制品或产品从美国进口供加拿大使用的。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其盐及其前体主要应用于水、油、土壤和作为防油剂用于毛毯、地毯、织物及室内装饰品上、食品包装物中,以及作为诸如灭火泡沫、液压机液体、地毯除斑剂、需井和油井的表面活性剂的特殊化学应用和其它特殊化学配方。 所进行的科学评定显示,这些物质以一定的数量或浓度,或在某些条件下进入环境,对于环境或其生物多样化具有,或可能具有即时的或长期的有害影响,因而符合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CEPA) 第64(a)段所提出的标准。因此拟议将这些物质增补进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目录1中。
7.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未陈述
拟生效日期: 本措施批准的日期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6/08/30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拟议将有毒物质增补进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目录1中的命令
该动议旨在将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其盐及包含下列各类基之一的化合物增补进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CEPA 1999)目录1中:C8F17SO2、 C8F17SO3 或 C8F17SO2N。 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其盐及其前体不是在加拿大制造的,而是作为化学制品或产品从美国进口供加拿大使用的。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其盐及其前体主要应用于水、油、土壤和作为防油剂用于毛毯、地毯、织物及室内装饰品上、食品包装物中,以及作为诸如灭火泡沫、液压机液体、地毯除斑剂、需井和油井的表面活性剂的特殊化学应用和其它特殊化学配方。 所进行的科学评定显示,这些物质以一定的数量或浓度,或在某些条件下进入环境,对于环境或其生物多样化具有,或可能具有即时的或长期的有害影响,因而符合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CEPA) 第64(a)段所提出的标准。因此拟议将这些物质增补进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目录1中。

通报原文:[{"filename":"G_TBT_N_CAN_164En.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060707/G_TBT_N_CAN_164En.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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