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瑞典 |
2. | 负责机构:财政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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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收银机
ICS:[{"uid":"35."}] HS:[{"uid":"8470"}] |
5. |
通报标题:收银机法案页数:5页 使用语言:瑞典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收银机必须经按照有关合格评定的法案(1992:1119) 授权的机构认证。这些机构还将定期检查收银机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将制定关于互相承认的条款。 - 每一次销售及收银机的所有其它使用情况都必须被记录在收银机内。每一次销售必须将收银机产生的销售收据提供给消费者。 - 收银机必须以可靠的方式显示记录内容还要显示某些规定的程序和设置。 - 如果使用信用卡机,必须与收银机连接或与收银机集成。 |
7. | 目的和理由: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使漏报帐目收入更困难并改进税控。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6/11 拟生效日期: 某些规定是2007年1月1日,某些是2009年7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6/07/28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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