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贸易与工业部,产品标准司。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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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硅酸盐水泥。
ICS:[{"uid":"91.100.10"}] HS:[{"uid":"2523"}] |
5. |
通报标题:菲律宾国家标准(PNS) 07:2005—硅酸盐水泥—规范页数:12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通报详细说明了对5类硅酸盐水泥的要求。本标准取消并代蘀了PNS 07:2000,对以下方面做了改变: •在报告的氧化铝(A12O3)中不包括少量及微量氧化物,二氧化钛(TiO2)和五氧化二磷(P2O5)。 •加强了标志要求。 •增加了生产商符合本标准的认证规定。 •修订了标准测试方法与美国测试与材料学会标准ASTM的现行版本一致。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保护及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本法令在其公布在两份普通发行的报纸上或菲律宾政府公告上之后15天生效。 拟生效日期: 本法令在其公布在两份普通发行的报纸上或菲律宾政府公告上之后15天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立刻。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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