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贸易与工业部,产品标准司。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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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硅酸盐水泥。
ICS:[{"uid":"91.100.10"}] HS:[{"uid":"2523"}] |
5. |
通报标题:部颁管理法令No. 01,2006系列—硅酸盐水泥强制性菲律宾国家标准页数:1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部颁管理法令DAO 1:2006要求所有硅酸盐水泥的生产商、批发商、进口商和零售商遵守PNS 07:2005— 硅酸盐水泥— 规范要求。 第三方认证机构,如贸易与工业部(DTI) — 产品标准司(BPS)的产品认证机构,要求所有上述产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在其商品批发和销售前分别获得菲律宾标准(PS) 许可证和进口商品清关证(ICC)。 所有不遵守要求的生产商、批发商、进口商和零售商将依照RA 7394、EO 913 及DAO 02:2002的责任和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保护及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本法令在其公布在两份普通发行的报纸上或菲律宾政府公告上之后15天生效。 拟生效日期: 本法令在其公布在两份普通发行的报纸上或菲律宾政府公告上之后15天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立刻。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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