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建筑运输部(MOCT)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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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机动车辆
ICS:[{"uid":"43."}] HS:[{"uid":"87"}] |
5. |
通报标题:韩国机动车辆安全标准(KMVSS)修正提案页数: 使用语言:可获得韩语版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在韩国机动车辆安全标准(KMVSS)中将做出如下修订: 1. 加强总重不超过7.5吨的卡车和特种车辆后反射镜的反射性能,以及形状和附着方法的多样化(与ECE R76相协调,拟生效日期:2007年1月1日)。 2. 对于额定座位量不超过11人的公共汽车,至少应当在驾驶员座位和前排乘客座位周围配备一个灭火器(拟生效日期:2008年1月1日)。 3. 安全气囊警示标签上的符号颜色和形状应当清晰易懂(在颁布之后3个月生效)。 4. 将门锁和门保持件的标准与全球技术法规相协调(由汽车标准全球协调论坛协定批准的GTR No.1)。 - 后门的新标准。 - 将拉门的测试标准增强到铰链门标准的水平。 |
7. | 目的和理由:命令提高安全标准,并与国际安全标准相协调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6年6月或之后 拟生效日期: 2006年6月或之后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6/04/3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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