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以色列 |
2. | 负责机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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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铁、钢或铝液化石油气罐。
ICS:[{"uid":"23.020.30"}] HS:[{"uid":"7613"},{"uid":"7311"}] |
5. |
通报标题:修订官方标准SI 844— 不可再充气液化石油气罐页数: 使用语言:英语/希伯来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标准涉及50°C时最大压力为13.2Bar、容量为50ml至1000ml的液化石油气罐。为与国际标准一致,本次修订采纳了欧洲标准EN 417 (2003)或美国联邦法规法典49 CFR 178.65 (DOT 39)。希伯来语文本包括范围、希伯来语标志、涉及的以色列标准。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安全。 |
8. | 相关文件: 批准时公告将公布在官方公报的政府公告部分。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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