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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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防尘口罩、防护面罩
ICS:[{"uid":"13.340.30"}] HS:[{"uid":"6307.9000"},{"uid":"9020.0000."}]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页数:30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标识。该标准所规范的产品为职业性个人呼吸防护用品,根据中国法律,用于预防劳动者因吸入工作场所中的有害颗粒物而导致的各类职业病,如尘肺。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体健康 |
8. | 相关文件: EN 136: 呼吸防护用品 — 全面罩 — 要求、检测方法和标识 EN 140: 呼吸防护用品 — 半面罩和四分之一面罩 — 要求、检测方法和标识 EN 143: 呼吸防护用品 — 颗粒物过滤元件 — 要求、检测方法和标识 EN 149: 呼吸防护用品 — 过滤式半面罩 — 要求、检测方法和标识 42 CFR 84 Subparts K—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防护用品 |
9. |
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6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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