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通报与召回TBT通报
字体:
0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E/60
2006-01-10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瑞士
2. 负责机构:联邦公共卫生办公室。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转基因生物食品。
ICS:[{"uid":"07.080"}]      HS:[{"uid":"98"}]
5. 通报标题:

联邦内政部关于2005年11月23日转基因食品的法令(SR 817.022.51)



页数:10页    使用语言:法语、德语和意大利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联邦内政部关于转基因食品的法令第2条 c定义了述语“GMO产品”。 修订为: 不再认为直接得自转基因生物GMOs的产品(即第1代产品;如玉米淀粉)与第1代 产品的化学修饰产品(即第2代产品;如玉米淀粉生产的葡萄糖/果糖糖浆)之间有 差别。 根据先于上述法令、至2005年12月31日有效的转基因生物食品、转基因生物添加 剂及转基因生物加工助剂审批程序法令,只有第1代产品上市前须经强制性批准。 修订使瑞士法律与欧共体法律一致。
7. 目的和理由:所有转基因生物产品必须证明食品安全性。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2005/11/23
拟生效日期: 2006/01/01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6/03/10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联邦内政部关于2005年11月23日转基因食品的法令(SR 817.022.51)
联邦内政部关于转基因食品的法令第2条 c定义了述语“GMO产品”。 修订为: 不再认为直接得自转基因生物GMOs的产品(即第1代产品;如玉米淀粉)与第1代 产品的化学修饰产品(即第2代产品;如玉米淀粉生产的葡萄糖/果糖糖浆)之间有 差别。 根据先于上述法令、至2005年12月31日有效的转基因生物食品、转基因生物添加 剂及转基因生物加工助剂审批程序法令,只有第1代产品上市前须经强制性批准。 修订使瑞士法律与欧共体法律一致。

通报原文:[{"filename":"G_TBT_N_CHE_60En.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060110/G_TBT_N_CHE_60En.doc"}]

附件:

相关通报:
    我要评议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
    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