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新西兰 |
2. | 负责机构:澳洲新西兰食品标准管理局(FSANZ)。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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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所有附带营养成分声明、健康声明及相关声明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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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提案P293—营养、健康及相关声明草案评估报告(参见‘带附件1和2的主报告’)页数:142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澳洲新西兰食品标准管理局利用由澳大利亚新西兰部长会议(部长会议)在2003年制定的营养、健康及相关声明政策指导方针作为制定营养、健康及相关声明规章制度的平台。 草案评估报告讨论了关于营养、健康及相关声明法规的颁布并提出了一个最佳法规选择。 |
7. | 目的和理由:除术语‘营养声明’被定义之外,包括涉及钠、能量、麸质、乳糖声明和某些涉及脂肪声明在内的少量营养声明目前由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法典)标准1.2.8管理。维生素和需物质声明包括一种食品是维生素和需物质‘良好来源’的声明由法典标准1.3.2—维生素和需物质—管理。在新的规章制度中,澳洲新西兰食品标准管理局提议‘营养声明’的定义被‘营养含量声明’的定义所取代,并且营养含量声明要求和维生素或需物质含量声明许可应在草案标准1.2.7— 营养健康及相关声明 —中被加强。除叶酸声明外,涉及其它营养成分的健康声明目前在澳大利亚没有得到批准。标准1.1A.2—过渡性标准— 只准许那些与叶酸有关的健康声明,将在标准1.2.7批准之后被废除。此外二年存货规定将适用于这些健康声明。部长会议的政策指导方针根据涉及的严重疾病或在高级别健康声明情况下严重疾病的生物标志物区分出两种主要健康声明类型— 普通级别和高级别— 并指出获得管理这些健康声明的可能途径。澳洲新西兰食品标准管理局已定义‘健康声明’、‘普通级别声明’和‘高级别声明’,而且普通级别声明和高级别声明的条件在草案标准1.2.7—营养、健康及相关声明—中被详细说明。目前没有管理签注使用、善因营销及食品信息的特殊食品标准。这些相关声明的条件已整合到草案标准1.2.7— 营养、健康和相关声明—中。第293页的目的是: • 重视部长会议阐明的方针原则,特别是任何对许可营养、健康或相关声明的干预应: • 使科学正确的营养、健康及相关声明能够可靠的使用; • 支持促进大众健康食品选择的政府、社会和工业计划; • 是有全面成本效益的; • 沿声明理论连续性以最低社会成本,容纳与声明水平一致的科学证据水平的实证程序; • 吸收营养、健康和相关声明的国际法规系统的最佳元素;并 • 考虑到有效的监控和有效的实施。所有更改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的申请必须就下列目标进行评估:(a)保护公共健康和安全;(b)提供能使消费者做出知情选择的关于食品的充分信息;及(c)防止误导或欺诈行为。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给政府的通报预计2006年底批准,随后的公报待政府考虑。 拟生效日期: 政府考虑后在官方公报公布之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6/02/22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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