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最新动态预警信息

印度尼西亚正式对涉华聚丙烯薄膜征收反倾销税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日期:2024-12-19    阅读:148次
字体:
0

2024年9月17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第PMK60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的聚丙烯薄膜产品(BIAXIALLY ORIENTED POLYPROPYLENE, BOPP)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详见附表),措施自2024年10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3920.20.10、ex.3920.20.91和ex.3920.20.99。

2019年8月7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聚丙烯薄膜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2020年12月3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和马来西亚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

附表:印度尼西亚对涉华聚丙烯薄膜反倾销终裁征税表

序号

原产国

出口商/生产商参考中文名(出口商/生产商英文名)

反倾销税(%)

1

马来西亚

Stenta Films (M) Sdn. Bhd.

18.60

Scientex Great Wall Sdn. Bhd.

6.36

其他

18.60

2

中国

浙江凯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Kinlead Innovative Materials Co., Ltd.)

6.73

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Guangdong Decro Package Films Co., Ltd.)

5.76

福融辉实业(福建)有限公司(Furonghui Industrial (Fujian) Co., Ltd.)

10.75

宿迁市金田塑业有限公司(Suqian Gettel Plastic Industry Co., Ltd)

7.99

其他

29.95

(编译自: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官网)

原文:https://jdih.kemenkeu.go.id/api/download/c9dd6699-d469-41b8-b64d-e4fa0b5c1a59/2024pmkeuangan060.pdf

转载链接:https://www.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ckys?articleId=182792&type=1

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微信公众号
关注“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获取更多服务。

本文包含附件,您需要登录后,才能查看此附件内容!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先注册

最新国外资讯
最新国内资讯
最新工作动态
最新风险预警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