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法国 |
2. | 负责机构:卫生与互助部;卫生总理事会;健康与社会分理事会;处理成瘾问题办公室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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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酒精饮料
ICS:[{"uid":"67.160.10"}] HS:[{"uid":"22.08"}] |
5. |
通报标题:关于酒精饮料容器上的健康警示信息,建议孕妇应当避免饮酒的标签标准的命令草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在2005年2月11日的,关于残疾人权利的法律框架内,采用一项新的规定,以改进对公众,尤其是对孕妇有关饮酒对胎儿造成危险的信息。 公共卫生法典的L.3322-2条这样规定,根据卫生部发布的命令中所规定的条件,所有的酒精饮料包装物必须带有健康警示信息,建议孕妇应当避免饮酒。 该命令草案旨在规定带有健康警示信息的酒精饮料容器标签的应用标准。 |
7. | 目的和理由:胎儿酒精中毒是儿童中非遗传残疾的主要原因。该措施因此适合这项法律草案。每年在法国有750,000个婴儿出生,大约3,000个婴儿出生时患有胎儿酒精中毒综合病症(FAS)。这种情况是不可接受的,因为此种残疾是可避免的。防止这些残疾的唯一方法是通过在怀孕期间戒除饮酒。这种方法是世界卫生组织强力推荐的。该法规收编入以下内容: - 2004年8月9日的,公共卫生政策法律已经将一项提供有关怀孕期间与饮酒相关的健康危险信息的职责赋予各级中学。该法律同样还规定了对所有的卫生专业人员和医疗社会工作者进行酒精对胎儿影响的培训; - 在2004和2005年,在妇女杂志和普通报刊上首先发起了关于防止胎儿酒精中毒综合病症的媒体活动。胎儿酒精中毒综合病症的流行病学监控正在进行之中;因此,在出生后的第八天发给健康证明时的随访中,将由医生例行公事的进行胎儿酒精中毒综合病症的电影放映。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2006年1月底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6/01/28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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