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保署(EPA)(157)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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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臭氧消耗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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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保护平流层臭氧:发泡材料中的臭氧消耗物质列表页数:9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今天环保署(EPA)提议确定二氟一氯甲烷(HCFC-22)和一氯二氟乙烷(HCFC-142b)不能接受用于根据《清洁空气法案》第612项从属于重要的新蘀代物政策(SNAP)计划的泡沫材料部分。重要的新蘀代物政策(SNAP)计划审议了I类和II类臭氧消耗物质的蘀代物,并批准使用对公众健康和环境不会呈现出比其所蘀代的物质或其它可获得的物质具有更大危险的蘀代物。环保署(EPA)特别采取两项行动。首先,对法庭支持质疑环保署2002年7月决定二氟一氯甲烷(HCFC-22)和一氯二氟乙烷(HCFC-142b)可接受在有限使用的限制下用于三种泡沫材料的最终用途的最终规则做出响应,我们提议确定二氟一氯甲烷(HCFC-22)和一氯二氟乙烷(HCFC-142b)不能接受作为商业用冷藏、复合板、聚氨酯块状泡沫和“其它”的泡沫材料最终用途中二氯一氟乙烷(HCFC-141b)的蘀代物。其次,在2002年7月的最终规则中,环保署(EPA)撤回了一项确定二氟一氯甲烷(HCFC-22)和一氯二氟乙烷(HCFC-142b)不能接受作为所有泡沫材料最终用途中氯氟碳化合物的蘀代物的行动提案。我们目前正在发布一项新的提案,确定二氟一氯甲烷(HCFC-22)和一氯二氟乙烷(HCFC-142b)不能接受作为所有泡沫材料最终用途中氯氟碳化合物的蘀代物。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2005年11月4日的联邦纪事(FR) 第70卷第67120项;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0编第82部分。批准时将在联邦纪事上发表。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5-12-0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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