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在线对7件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就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意见征求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3日。
征求意见具体方式,可通过如下官方链接进行查看:
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412/t20241225_442053.html
草案背景
我国作为全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出口和消费大国,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日益严峻。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显得尤为迫切。
草案主要内容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的规划布局、生产和储存安全、使用安全、经营安全、运输安全、危险化学品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
草案重点内容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对危险化学品实行电子标识和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和监控;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SDS和标签,未正确提供会受到处罚;
对研究开发、试产试销过程中的低量低释放、低暴露的危险化学品等免予危险化学品登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草案章节
草案共9章(124条),分别为:一、总则;二、规划布局;三、生产和储存安全;四、使用安全;五、经营安全;六、运输安全;七、危险化学品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八、法律责任;九、附则。
转载链接:https://www.cirs-group.com/cn/chemicals/wei-xian-hua-xue-pin-an-quan-fa-cao-an-gong-kai-zheng-qiu-yi-jian-fu-qua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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