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鉴于未有国内生产商提起对原产于中国的铝箔(西班牙语: bobinas depapel aluminio)反倾销案日落复审调查申请,决定自2024年12月28日起终止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18年8月28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的铝箔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12月27日,墨西哥经济部对该案作出终裁,决定对中国铝箔设定3.4817美元/千克的最低限价,对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最低限价与进口价格之间差值作为反倾销税,税额限制如下:涉案企业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Hangzhou Five Star Aluminum Co., Ltd.)税额不超过0.17968美元/千克,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Jiangsu Zhongji Lamination Materials Co., Ltd.)税额不超过0.6588美元/千克,博兴县瑞丰铝板有限公司(Boxing Ruifeng Aluminum Co.,Ltd.)及中国其他出口商的税额不超过1.1634美元/千克。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607.11.01。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原文:https://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746268&fecha=27/12/2024#gsc.tab=0
转载链接:https://www.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ckys?articleId=182914&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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