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3日,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4-602号公告,拟修改《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食品强制标示事项中与消费者及食品安全直接相关的事项(如,消费期限,过敏原等)除外,剩下的信息(原材料名称、产品申报编号等)可通过条形码等电子方式提供,减少因防止产品包装材料的更换而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止至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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