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日本国土交通省(MLIT) 如与以上不同,应注明负责处理有关通报评议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如能提供,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网站地址): 日本国土交通省物流与道路运输局型式认证与召回司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X], 2.10.1 [ ], 5.6.2 [X],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车辆(HS编码:87.01~87.08)
ICS: HS: |
5. |
通报标题:部分修订《车辆型号命名条例》等页数:2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制定新的型式认证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目的是降低汽车制造商和其他人的不当行为风险。 |
8. | 相关文件: 《车辆型号命名条例》(1951年国土交通省第85号公告) 本修正案通过后将刊登在《政府官方公报》(KAMPO)上。 |
9. |
拟批准日期:
2025年3月 拟生效日期: 2025年4月和2026年4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日本咨询点
国际贸易处
经济事务局
日本外务省
传真: (+81 3) 5501 8343
电子邮箱: enquiry@mofa.go.jp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JPN/25_00902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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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新的型式认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