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修改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的补充成分清单。使用语言: 页数: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通知的目的是通知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卫生部食品营养局已经完成了葡萄籽提取物的安全评估。作为该安全评估的结果,卫生部已允许使用源自葡萄VitisviniferaL.(葡萄科:葡萄科)种子的葡萄籽提取物,并根据低聚原花青素的含量进行标准化。现有的毒理学和临床证据支持普通健康成年人安全食用葡萄籽提取物作为补充成分,每天最多相当于100毫克低聚原花青素。卫生部已得出结论,当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根据许可补充成分清单第四部分列出的使用条件用作补充成分时,不会造成任何毒理学、营养或过敏性问题。上述修改于2025年1月16日在许可补充成分清单上公布之日生效。卫生部食品营养局致力于审查关于许可补充成分安全性的新科学信息,包括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任何希望提交关于该补充成分使用的查询或新科学信息的人可以通过普通邮件或电子邮件提交。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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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修改批准补充成分清单以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的通知可通过以下链接获得:修改批准补充成分清单以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ca(英文)修改批准补充成分清单以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ca(法文)或索取:加拿大通报机构和咨询点技术壁垒和法规司全球事务111 Sussex DriveOttawa,Ontario,K1A0G2Canadatel:+(343)2034273传真:+(613)943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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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拿大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5-01-30如下信息: 修改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的补充成分清单。
本通知的目的是通知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卫生部食品营养局已经完成了葡萄籽提取物的安全评估。作为该安全评估的结果,卫生部已允许使用源自葡萄VitisviniferaL.(葡萄科:葡萄科)种子的葡萄籽提取物,并根据低聚原花青素的含量进行标准化。现有的毒理学和临床证据支持普通健康成年人安全食用葡萄籽提取物作为补充成分,每天最多相当于100毫克低聚原花青素。卫生部已得出结论,当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根据许可补充成分清单第四部分列出的使用条件用作补充成分时,不会造成任何毒理学、营养或过敏性问题。上述修改于2025年1月16日在许可补充成分清单上公布之日生效。卫生部食品营养局致力于审查关于许可补充成分安全性的新科学信息,包括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任何希望提交关于该补充成分使用的查询或新科学信息的人可以通过普通邮件或电子邮件提交。
|
该补遗通报涉及: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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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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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修改批准补充成分清单以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的通知可通过以下链接获得:修改批准补充成分清单以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ca(英文)修改批准补充成分清单以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ca(法文)或索取:加拿大通报机构和咨询点技术壁垒和法规司全球事务111 Sussex DriveOttawa,Ontario,K1A0G2Canadatel:+(343)2034273传真:+(613)943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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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的目的是通知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卫生部食品营养局已经完成了葡萄籽提取物的安全评估。作为该安全评估的结果,卫生部已允许使用源自葡萄VitisviniferaL.(葡萄科:葡萄科)种子的葡萄籽提取物,并根据低聚原花青素的含量进行标准化。现有的毒理学和临床证据支持普通健康成年人安全食用葡萄籽提取物作为补充成分,每天最多相当于100毫克低聚原花青素。卫生部已得出结论,当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根据许可补充成分清单第四部分列出的使用条件用作补充成分时,不会造成任何毒理学、营养或过敏性问题。上述修改于2025年1月16日在许可补充成分清单上公布之日生效。卫生部食品营养局致力于审查关于许可补充成分安全性的新科学信息,包括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任何希望提交关于该补充成分使用的查询或新科学信息的人可以通过普通邮件或电子邮件提交。 |
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修改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的补充成分清单。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通知的目的是通知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卫生部食品营养局已经完成了葡萄籽提取物的安全评估。作为该安全评估的结果,卫生部已允许使用源自葡萄VitisviniferaL.(葡萄科:葡萄科)种子的葡萄籽提取物,并根据低聚原花青素的含量进行标准化。现有的毒理学和临床证据支持普通健康成年人安全食用葡萄籽提取物作为补充成分,每天最多相当于100毫克低聚原花青素。卫生部已得出结论,当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根据许可补充成分清单第四部分列出的使用条件用作补充成分时,不会造成任何毒理学、营养或过敏性问题。上述修改于2025年1月16日在许可补充成分清单上公布之日生效。卫生部食品营养局致力于审查关于许可补充成分安全性的新科学信息,包括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任何希望提交关于该补充成分使用的查询或新科学信息的人可以通过普通邮件或电子邮件提交。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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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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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修改批准补充成分清单以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的通知可通过以下链接获得:修改批准补充成分清单以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ca(英文)修改批准补充成分清单以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ca(法文)或索取:加拿大通报机构和咨询点技术壁垒和法规司全球事务111 Sussex DriveOttawa,Ontario,K1A0G2Canadatel:+(343)2034273传真:+(613)943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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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拿大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5-01-3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修改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的补充成分清单。 |
内容简述:
本通知的目的是通知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卫生部食品营养局已经完成了葡萄籽提取物的安全评估。作为该安全评估的结果,卫生部已允许使用源自葡萄VitisviniferaL.(葡萄科:葡萄科)种子的葡萄籽提取物,并根据低聚原花青素的含量进行标准化。现有的毒理学和临床证据支持普通健康成年人安全食用葡萄籽提取物作为补充成分,每天最多相当于100毫克低聚原花青素。卫生部已得出结论,当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根据许可补充成分清单第四部分列出的使用条件用作补充成分时,不会造成任何毒理学、营养或过敏性问题。上述修改于2025年1月16日在许可补充成分清单上公布之日生效。卫生部食品营养局致力于审查关于许可补充成分安全性的新科学信息,包括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任何希望提交关于该补充成分使用的查询或新科学信息的人可以通过普通邮件或电子邮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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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遗通报涉及: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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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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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修改批准补充成分清单以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的通知可通过以下链接获得:修改批准补充成分清单以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ca(英文)修改批准补充成分清单以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ca(法文)或索取:加拿大通报机构和咨询点技术壁垒和法规司全球事务111 Sussex DriveOttawa,Ontario,K1A0G2Canadatel:+(343)2034273传真:+(613)943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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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拿大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5-01-3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修改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的补充成分清单。 |
本通知的目的是通知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卫生部食品营养局已经完成了葡萄籽提取物的安全评估。作为该安全评估的结果,卫生部已允许使用源自葡萄VitisviniferaL.(葡萄科:葡萄科)种子的葡萄籽提取物,并根据低聚原花青素的含量进行标准化。现有的毒理学和临床证据支持普通健康成年人安全食用葡萄籽提取物作为补充成分,每天最多相当于100毫克低聚原花青素。卫生部已得出结论,当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根据许可补充成分清单第四部分列出的使用条件用作补充成分时,不会造成任何毒理学、营养或过敏性问题。上述修改于2025年1月16日在许可补充成分清单上公布之日生效。卫生部食品营养局致力于审查关于许可补充成分安全性的新科学信息,包括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任何希望提交关于该补充成分使用的查询或新科学信息的人可以通过普通邮件或电子邮件提交。 |
该补遗通报涉及: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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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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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修改批准补充成分清单以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的通知可通过以下链接获得:修改批准补充成分清单以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ca(英文)修改批准补充成分清单以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ca(法文)或索取:加拿大通报机构和咨询点技术壁垒和法规司全球事务111 Sussex DriveOttawa,Ontario,K1A0G2Canadatel:+(343)2034273传真:+(613)943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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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通报标题:修改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的补充成分清单。使用语言: 页数: 链接网址: |
3. | 相关方: |
4. | 覆盖的产品: |
5. | 等效性承认的确定以及任何相关程序或法规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
6. | 内容简述:本通知的目的是通知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卫生部食品营养局已经完成了葡萄籽提取物的安全评估。作为该安全评估的结果,卫生部已允许使用源自葡萄VitisviniferaL.(葡萄科:葡萄科)种子的葡萄籽提取物,并根据低聚原花青素的含量进行标准化。现有的毒理学和临床证据支持普通健康成年人安全食用葡萄籽提取物作为补充成分,每天最多相当于100毫克低聚原花青素。卫生部已得出结论,当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根据许可补充成分清单第四部分列出的使用条件用作补充成分时,不会造成任何毒理学、营养或过敏性问题。上述修改于2025年1月16日在许可补充成分清单上公布之日生效。卫生部食品营养局致力于审查关于许可补充成分安全性的新科学信息,包括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任何希望提交关于该补充成分使用的查询或新科学信息的人可以通过普通邮件或电子邮件提交。 |
7.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修改批准补充成分清单以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的通知可通过以下链接获得:修改批准补充成分清单以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ca(英文)修改批准补充成分清单以允许使用葡萄籽提取物(低聚原花青素)-.ca(法文)或索取:加拿大通报机构和咨询点技术壁垒和法规司全球事务111 Sussex DriveOttawa,Ontario,K1A0G2Canadatel:+(343)2034273传真:+(613)943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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