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指定处理有关通报评议意见的机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和网站地址,如有)如与上述不同,应注明:请将意见提交至:WTO TBT咨询点,电子邮箱:tbtenq@bsmi.gov.tw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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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精油和树脂香水、化妆品或盥洗用品(HS编码:33)肥皂用作肥皂的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和制剂,条状、块状、模制件或形状,不论是否含有肥皂;用于清洗皮肤的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和制剂,以液体或乳膏形式出售,无论是否含有肥皂;用肥皂或洗涤剂浸渍、涂覆或覆盖的纸、填料、毡和非织造布(HS编码:3401)
ICS: HS: |
5. |
通报标题:公开特定香精和香料成分的标签要求;页数:4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为了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信息,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局提议对特定香精和香料成分规定标签要求。监管范围的详细信息在随附文件中规定。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 |
8. | 相关文件: 化妆品卫生和安全法案。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WTO/TBT咨询点标准检验局经济部4,秒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1号电话:+(886-2)23431916传真:+(886-2)23431804电子邮箱:tbtenq@bsmi.gov.tw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TPKM/25_00947_00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TPKM/25_00947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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