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丹麦 |
2. | 负责机构:丹麦能源署,Copenhagencarsten Niebuhrs Gade 43DK-1577K ø benhavn Vdenmark电话:+4530926700电子邮件:bioenergi@ens.dk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和网站地址,如有)如与上述不同,应注明:丹麦商业管理局Angelinie Allé17DK-2100哥本哈根Odenmark电话:+45352910000电子邮件:notifikationer@erst.dk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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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谷物秸秆和谷壳,未经处理,不论是否切碎、磨碎、压制或成粒。(HS编码:1213);薪材,圆木段、段、枝、成捆或类似形式;木片或木粒锯末和木材废料和碎片,无论是否以圆木、煤球、颗粒或类似形式聚集(HS编码:4401)木丝木粉。(HS编码:4405)
ICS: HS: |
5. |
通报标题:Bekendtg ø relse om b æ redygtighed og besparelse AF Drivhusgasemissioner for Biomassebr æ ndsler og Flydende Biobr æ ndsler til Energiformål,m.v。Bekendtg ø relseomhåndbog omopfyldelseafb æ redygtighedskravogkravtilbesparelseafDrivhusgasemissioner for biomassebr æ ndsler ogflydendebiobr æ ndsler tilenergiformål(HB2021)(123页丹麦语);页数:41 使用语言:丹麦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法规提案对发电、供暖或制冷装置中使用的木材生产的生物质燃料提出了要求。以下描述了2018年12月11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使用的指令(EU)2018/2001导致的可持续性标准和温室气体排放节约规定的过度执行或国家酌处权导致的立法变化。经2023年10月18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U)第2023/2413号指令(以下简称REDIII)修订。因此,从2028年1月1日起,使用由木质生物质组成的生物质燃料发电、供热或制冷,总热输入不超过1兆瓦的工厂将被纳入可持续性和温室气体减排标准。现行丹麦立法中的适用限值为2.5 MW。从2028年1月1日起,如果公司每年生产或进口至少5000吨木屑颗粒、木块或木柴,则拟议规则也将适用于家庭个人取暖用木屑颗粒、木块或木柴的进口商和生产商。与丹麦现行的进口商和生产商规则相比,这是一个更严格的限制,如果该公司每年生产或进口至少5000吨木屑颗粒、5000吨木块或5000吨木柴,则包括在内。公司必须最大限度地降低市场扭曲的风险以及对其供应链中生物多样性和气候的破坏。此外,根据修订后的REDIII,对农业生物质温室气体减排的更严格要求在简化版本中实施。简化意味着所有超过安装限制的安装必须达到80%。储蓄然而,在2030年之前的不同时间。 |
7. | 目的和理由:本法规旨在确保总体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通过尽可能考虑生物多样性来保护环境,2024年,评估了丹麦对木质生物质的可持续性要求,其中一个关键点是,绝大多数木材燃料消耗很可能由可称为残留物的木材碎片组成,包括林业残留物,另据评估,可持续性要求总体上并不能充分确保丹麦只消费由对气候和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的残留物组成的木质生物质燃料,关于木质生物质可持续性要求的拟议规则旨在进一步降低木质生物质在丹麦作为能源使用的不可持续途径的风险,拟议法规将继续有助于确保丹麦的木质生物质来自保持森林碳储存和碳汇的地方,同时生产链中的排放受到限制,丹麦已经生效的法规禁止来自碳储量下降和森林未获得森林认证的地区/国家的森林生物质,法规提案比以前更加确保不能使用自然保护区的生物量,并考虑到具有特殊生物多样性价值的地区和特殊物种,例如,与皆伐和清除枯木有关,它还将确保生物质不能在非常长的距离上运输或使用大量化石能源,例如用于木屑颗粒的加工,环境保护 |
8. | 相关文件: Bekendtg ø relse aflov om fremme afvedvarende Energi(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法案的公告)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25-05-2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丹麦标准Göteborg Plads 1Nordhavndk-2150电话:+(45)39966140传真:+(45)39966101电子邮箱:wto@ds.dk网站:http://www.ds.dk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DNK/25_01244_00_x.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DNK/25_01244_01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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