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西 |
2. | 负责机构:巴西卫生监督局– Anvis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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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化妆品、香水和个人卫生产品
ICS:[{"uid":"71.100"}] HS:[{"uid":"3300"}] |
5. |
通报标题:由巴西卫生监督局发布的《关于化妆品、香水和个人卫生产品的决议草案》页数:5页 使用语言:葡萄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技术法规草案提议一种关于通报个人卫生产品、化妆品和香水的新程序,并提出关于分类为等级1和等级2的产品通报的标准。 该草案同样还确定通报必须是强制性的,并且必须以“在线维护和托收系统”的方式在ANVISA的电子网址提供。 根据第335/99号决议的有效性所通报的产品,必须以“在线维护和托收系统”所提供的电子简单化程序进行最新通报。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未陈述 拟生效日期: 未陈述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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