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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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药品
ICS: HS: |
5. |
通报标题:《出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页数:34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出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监管中国药品生产企业出口至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药品的生产活动,要求实施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范。主要包含总则、基本要求、接受委托生产出口药品、出口药品档案、出口证明类文件(出口证明类文件总体要求、药品出口销售证明、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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