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圣卢西亚 |
2. | 负责机构:圣卢西亚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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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工业和家庭用气瓶。
ICS:[{"uid":"75.160.30"}] HS:[{"uid":"7311"}] |
5. |
通报标题:DLNS 47,气瓶标志和标签要求页数:18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和家庭用气瓶容量和相关危险识别标签、标志和色码要求。包括用于压缩气体存储或运输的固定或便携式气瓶。 本标准不包括 (a) 灭火器或气溶胶喷罐及气溶胶瓶; (b)运输固体或液体用的压力容器,例如运输水泥用的空气压力罐; (c) 作为机动车辆工作装置组成部分的气瓶,例如用于压缩空气制动系统的压缩空气瓶; (d)用于航空器或远洋船的气瓶(石油和其它工业用驳船及固定或浮动平台除外);及 (e)医用气瓶。 不应假定全部适用安全措施被包含在本标准中。 |
7. | 目的和理由:在永久、液化或溶解压缩气体的操作、运输、使用和存储中可能发生事故,使用者应熟悉显示其使用的产品性质和内在危险的国际认可的警告标志、颜色和符号。<BR>因此制定本标准,为使用者提供指导,在其使用压缩气体时确保其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由圣卢西亚负责标准事务的部长决定。 拟生效日期: 由圣卢西亚负责标准事务的部长决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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