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以色列 |
2. | 负责机构:以色列WTO-TBT咨询点指定处理关于通报的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和网站地址,如有)如与上述不同,应注明:以色列WTO-TBT咨询点经济和工业部电话:+(972)747502236电子邮箱:Yael.Friedgut@service.economy.gov.il.(972)747502236电子邮箱:Yael.Friedgut@service.economy.gov.il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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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在存在与活动部件缠结风险的地方使用的防护服(HS编码:6101;6102;6103;6113;6114;6201;6202;6203;6210;6211;6214);(ICS编码:13.340.10)
ICS: HS: |
5. |
通报标题:SI1258第2部分-在存在与活动部件缠绕风险的地方使用的防护服;页数:8 使用语言:希伯来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现行强制性标准SI1258第2部分,涉及在存在与活动部件缠绕风险的情况下使用的防护服,应宣布为自愿性标准。该声明旨在消除不必要的贸易障碍,降低贸易壁垒。这些产品列在以色列医疗器械法案5772-2012中,该法案要求在认可的国家预注册,并提交CE或FDA认证,证明符合欧洲和/或美国医疗器械法规或其他认可的监管机构。医疗器械注册中的注册程序是充分的,不需要重复或监管重叠。该标准不适用于消费品,但适用于产业工人使用的产品,以确保他们在使用移动机械时的安全。职业安全法规(个人防护设备),5757-1997,适用于工作场所的个人防护服。根据这些法规,个人防护设备应符合相关以色列标准,或者,如果没有以色列标准,符合以下标准之一:EN、DIN、ISO、ANSI或其他标准,经首席劳动检查员批准。鉴于上述情况,为消除监管重复,经济产业部宣布本标准为自愿性标准。 |
7. | 目的和理由:减少贸易壁垒和促进贸易 |
8. | 相关文件: •以色列强制标准SI1258第2部分(1994年12月)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WTO-TBT咨询点ael.friedgut@service.economy.gov.il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ISR/25_01724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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