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厚生劳动省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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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描述化学物质危险或危害性的文件(SDS),根据《工业安全和健康法案》第57-2条第(1)款,转让或提供可能使员工处于危险或损害员工健康的化学物质的人(以下称为“转让人/提供者”)必须提交该文件。
ICS: HS: |
5. |
通报标题:随着《工业安全和健康法案》的修订,加强安全数据单的交付;页数:1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要求企业经营者在通知中通知变更。关于《工业安全卫生法》第57-2条第(1)款第(ii)项规定的“成分”,如果化学物质的成分是商业机密信息,则使用替代名称等进行通知,其中成分名称的一部分被省略或替换;只有当化学物质具有相对较低的毒性时才有可能。此外,设定替代名称等的人有义务记录和保存有关须通知的物质成分和已通知的替代名称等信息,以及其他信息,根据医生的要求向医生提供成分信息,并根据劳动标准检查机构的要求进行报告。 |
7. | 目的和理由:为了通过确保通知危险声明义务的有效性,防止员工的健康受到有害化学物质的损害, |
8. | 相关文件: 工业安全和健康法案。这些修正案通过时将在“KAMPO”(政府官方公报)上公布。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1.和2.:内阁令规定的自拟批准之日起五年内的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日本咨询点国际贸易司外交部经济事务局传真:(+813)55018343电子邮箱:enquiry@mofa.go.jp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JPN/25_01739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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