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农林部国家兽医研究和检疫署(NVRO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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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诸如奶、奶制品、肉和肉制品以及蛋和蛋制品等人类食用的畜产品。
ICS:[{"uid":"67.100"},{"uid":"67.120"}] HS:[{"uid":"02"},{"uid":"04"},{"uid":"16"}] |
5. |
通报标题:关于畜产品标签标准修改的建议草案页数:2页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建议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 所有成份按照畜产品生产时添加的重量降序列明(诸如小包装等某些情况例外); − 如果某种成份在原则显示名单中被强调,该成份含量应在成分列表中标明; − 对下列畜产品要求强制性营养标签: 火腿、香肠、奶、发酵牛奶、冰激淋和奶粉; − 包装肉需作如下声明: 屠宰厂和包装厂名称、动物种类和切取部位名称; − 当某一经辐射杀菌处理的畜产品被用作另一畜产品的成份时,应在成份表中声明。 * 该修改草案将根据WTO/SPS协议的相关条款通报给WTO 秘书处。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条款。 |
8. | 相关文件: 2005年5月4日的NVRQS公告No. 2005-37(韩语)。 |
9. |
拟批准日期:
2005/9/1 拟生效日期: 2005/9/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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