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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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安全鞋、防化学品鞋
ICS: HS: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足部防护 通用技术规范》页数:10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文件规定了足部防护装备的分类和式样、无害性要求、工效学要求、足部防护鞋类装备通用要求、防护功能要求、永久标识和制造商提供的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保护穿着者足部免遭作业区域危害或保障工作区域安全的足部防护装备。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质量要求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12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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