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国FDA)办公室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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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ICS编码:67,040)
ICS: HS: |
5. |
通报标题:公共卫生部(MOPH)通知草案,编号…B.E…。(....)根据《食品法》颁布。2522,题为“要求带有营养标签和指导每日摄入量的食品,GDA标签(第3号)”。;页数:3 使用语言:泰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公共卫生部(MOPH)提议将MOPH关于“要求贴有营养标签和指导每日摄入量、GDA标签的食品”的通知修订如下:a.根据《食品法》发布的公共卫生部通知(第394号)B.E.2561(2018)的附件。日期为2018年9月26日的题为“要求贴有营养标签和指导每日摄入量的食品,GDA标签”的第2522号法令将被废除,并由本通知的附件取代。MOPH的这份通知草案规定:1)圆柱体内的边框和线条的颜色应与圆柱体内显示的字母的颜色相同。使用的颜色应与背景颜色形成对比。2)气缸的背景颜色应为白色。除了在一个容器中包含许多相同种类的单元并且存在背景不能为白色的限制的大型容器的情况,例如瓦楞纸板箱,背景颜色必须为任何单一颜色。字体颜色应可见且清晰。本通知自其在政府宪报刊登之日的次日起生效。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 |
8. | 相关文件: 公共卫生部根据《食品法》发布的通知(第394号)B.E.2561(2018)根据2019年3月20日通知的G/TBT/N/THA/215/Rev.1/Add.1,题为“需要贴有营养标签和指导每日摄入量的食品,GDA标签”的2522。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在政府宪报刊登的翌日起。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国家农业商品和食品标准局(ACFS)50 Phaholyothin Road,LadyaoChatuchak,Bangkok 10900;泰国电话:+(662)561 420 4传真:+(662)561 403 4电子邮件:spsthailand@gmail.com,spsthailand@acfs.go.th网站:http://www.acfs.go.th http://www.spsthailand.acfs.go.th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THA/25_02139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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