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澳门 |
2. | 负责机构:药物管理局指定处理有关通知的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和网站地址,如有),如果与上述内容不同,则应注明:经济和技术发展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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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试验用药品(30021500、30024100、30025100、3004)和安慰剂(30069300)
ICS: HS: |
5. |
通报标题:药品管理局局长第5/ISAF/2024号决定;页数:56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药品管理局局长第5/ISAF/2024号决定(药品良好临床实践(GCP))旨在规范涉及人类参与者的临床试验的设计、实施、记录和报告的国际伦理和科学质量标准。该法规规定,试验用药品的生产、处理和储存必须符合适用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
8. | 相关文件: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报第52辑第2号,2024年12月26日药物管理局局长第5/ISAF/2024号决定https://images.io.gov.mo//bo/ii/2024/52/avisosoficiais-52-2024.pdf(第24-80页) |
9. |
拟批准日期:
2024-12-12 拟生效日期: 2025-03-30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不适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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