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保署(EPA) (120)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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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药品生产。
ICS:[{"uid":"13."}] HS:[{"uid":"30"}] |
5. |
通报标题:国家药品生产排放标准页数:3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1998年9月21日,环保署颁布了国家药品生产排放标准(联邦法规法典第40编第63部分,GGG节)。此行动提议修订国家药品生产排放标准,包括对废水罐按计划定期维修和对冷凝器及洗涤器选择性监控的规定。修正案还涉及容器的一般标准。 在本联邦纪事的规则和法规部分中,由于认为对修正案没有争议,并且预计没有相反的评议意见,我们对提案采取直接最终行动。我们已在最终规定的前言中解释了修订理由。如果我们没有收到相反意见,我们将不对提案采取进一步行动。如果我们收到相反意见,我们将撤销那些我们收到相反意见的条款。我们将及时在联邦纪事上公布撤销,说明哪些条款将生效,哪些条款将被撤销。如果现在联邦纪事中规则和法规部分中的直接最终规则被部分或全部撤销,根据修正案,所有与这些条款有关的评议意见将在后续的最终规则中处理。我们将不对后续的最终规则设立第二个评议期限。任何提意见的利益相关方必须在这次提交评议意见。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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