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保署(EPA) (121)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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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损耗臭氧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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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保护平流层臭氧:扩大用于地球实验室和分析的基本类I的臭氧损耗物质免除页数:6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环保署提议,自2005年12月3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扩大地球实验室和分析用的I类损耗臭氧物质生产和进口的免除,与《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签署各方的最近行动一致。该项免除允许美国的个人生产和进口实验室和分析用的,尚未被环保署确定为非必需的受控物质。环保署还提议阐明实验室和分析用的、2005年1月1日后分阶段停止使用的溴甲烷的生产和进口免除的适应性。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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