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保署(EPA)(95)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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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多溴二苯醚(Polybrominated Diphenylethers)
ICS:[{"uid":"71"}] HS:[{"uid":"2921"}] |
5. |
通报标题:某些多溴二苯醚;重要使用新规则提案页数:8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根据有毒物质管理法(TSCA)5(a)(2),环保署提议对下列物质制定一种重要使用新规则(SNUR),这些物质是四溴联苯(tetrabromodiphenyl ether)(CAS号40088-47-9;苯1,11- 醚酸-,四溴衍生物),五溴联苯(pentabromodiphenyl ether)(CAS号32534-81-9;苯1,11- 醚酸-,五溴衍生物),六溴联苯(hexabromodiphenyl ether)(CAS号36483-60-0;苯1,11- 醚酸-,六溴衍生物),七溴联苯(heptabromodiphenyl ether) (CAS 号 68928-80-3,苯1,11- 醚酸-,多溴联苯醚类衍生物),八溴联苯(octabromodiphenyl ether)(CAS 号 32536-52-0,苯1,11- 醚酸-,八溴衍生物),或非溴联苯(nonabromodiphenyl ether)(CAS 号63936 56 1;苯,五溴(四溴含苯氧基的)-),以及由化学反应所产生的这些物质的任何化合物。该规则提案将要求制造商和进口商,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开始制造或进口用于任何用途、任何一种或多种这些物质之前至少90天,必须向环保署(EPA)通报。由于这些化学物质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因此环保署认为该项工作很有必要。必需的通报将为环保署提供评估计划内新的使用和相关业务活动的机会,如果必要,在某项业务活动发生前,对其加以禁止或限制。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4/02/04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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