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食品药品管理局(94)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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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瓶装水
ICS:[{"uid":"13.060"}] HS:[{"uid":"2201"}] |
5. |
通报标题:饮料:瓶装水页数:10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提议通过修改有毒物质砷含量的现有容许标准,对瓶装水的质量标准法规进行修订。由于这一缘故,要求瓶装水的制造商根据瓶装水的动态生产管理规范(CGMP)的法规,至少每年对其成品瓶装水进行一次砷含量的监控。同样还要求瓶装水的制造商必须根据需要经常监督其水源的砷含量,除非根据动态生产管理规范(CGMP)法规,他们达到了水源监控标准,才得以豁免,否则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该法规提案一旦最后定案,将确保瓶装水受砷污染的最低质量标准,瓶装水将保持与已达到环保署(EPA)标准的公众饮用水同等的质量。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的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5/01/31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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