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洪都拉斯 |
2. | 负责机构:工业贸易部(SIC)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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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中美洲关税系统(SAC)子税目号2710.19.11
ICS:[{"uid":"75.160"}] HS:[{"uid":"2710.1911"}] |
5. |
通报标题:中美洲技术法规RTCA 75.01.13:04:石油产品。航空煤油(Jet A 1)。规范页数:11页 使用语言: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技术法规适用于石油中间馏分石脑油(汽油的原料)和柴油之间的挥发性媒介物,其特性 – 低温下易于泵取,在高空易于再点火,以及最适宜燃烧 – 是适合飞机涡轮发动机的最理想燃料。 本法规制定了航空燃料的物理—化学特性,特别是对涡轮发动机航空器。本法规不适用于航空汽油(AvGas),航空汽油的规范在另外法规中宣布。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可能的误导或欺诈消费者行为。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公布在洪都拉斯官方公报La Gaceta上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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