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哥斯达黎加 |
2. | 负责机构:经济工业贸易部(MEIC)技术法规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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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汽油或柴油发动机润滑油
ICS:[{"uid":"75.100"}] HS:[{"uid":"2710"}] |
5. |
通报标题:技术法规RTCA 75.01.15:04:汽油或柴油发动机润滑油。规范页数:14页 使用语言: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制定了所有在哥斯达黎加和中美洲地区销售的散装或单独包装的机动车汽油或柴油发动机润滑油应满足的最低质量规范和应提供的商业信息,及确定此类信息是否准确的检验方法。 除了被归入美国石油学会(API)类别SA,SB,SC和SD(见表1)和CA,CB和CC(见表2)的润滑油外,本法规适用于所有汽油和柴油发动机润滑油,因为上述类别之后的润滑油符合发动机生产商的建议并被用于大多数哥斯达黎加和中美洲的现有车辆上。 类别为API SA,SB,SC,SD和CA,CB及CC的润滑油可被用于其它目的。 |
7. | 目的和理由:质量规范,防止可能的误导或欺诈消费者行为,国家安全和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公布在政府公告La Gaceta上。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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