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肯尼亚 |
2. | 负责机构:肯尼亚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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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安全带和调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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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2003年10月3日的第161号法律通告页数:3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交通部颁布的交通法规宣布:每辆为公共服务的车辆,包括机动公共汽车、马塔杜(一种肯尼亚的公共汽车)和私人租用的车辆,都应装备和配备安全带。该法规还规定皮重超过3,048千克的商用车辆,都应配备经部长认可的类型的调速器。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的安全和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拟生效日期: 不适用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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