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瑞士 |
2. | 负责机构:伯尔尼联邦公共卫生办公室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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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烟草制品
ICS:[{"uid":"65.160"}] HS:[{"uid":"24"}] |
5. |
通报标题:对1995年3月1日有关烟草和烟草制品的法令的修改草案页数:9页 使用语言:德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法令对瑞士的烟草制品实行管制。法令控制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和申报,并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作广告。该法令将2001年6月5日的欧共体法令2001/37/EC转换成瑞士法律,并履行了2003年5月21日世界卫生大会批准的有关烟草管制的框架协定规定的某些义务。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的健康;消费者信息;防止欺诈行为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04/07/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日期后60天内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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