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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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隔膜式气体表<BR>- 旋转式活塞气体表和涡轮气体表
ICS:[{"uid":"17"}] HS:[{"uid":"9026"},{"uid":"9028"}] |
5. |
通报标题:建议在测量仪器的技术准则方面作修改(气体表的型式批准)页数:1个准则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以下OIML(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建议将作为气体表型式批准的技术规格而采纳。根据测量法令的第6款和12款,气体计作为法定测量仪器管理。- OIML R 6 气体体积表的一般规定; - OIML R 31隔膜式气体表; - OIML R 32旋转式活塞气体表和涡轮式气体表。 |
7. | 目的和理由:测量法令的第6款和12款 |
8. | 相关文件: 韩国政府发表的官方公报No. 15483 (2003年8月28日) |
9. |
拟批准日期:
2003/11/01或之后 拟生效日期: 2003/11/01或之后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3/10/2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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