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加利福尼亚州机动车辆管理局(DMV)[2226]指定处理有关通报的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和网站地址,如果有)如果与上述不同,则应注明:请将意见提交至:美国世贸组织TBT咨询点,电子邮件:usatbtep@nist.gov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 ],2.10.1[ ],5.6.2[ ],5.7.1[ ],3.2[X],7.2[X],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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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一般测试条件和程序(ICS编码:19.020);道路车辆系统(ICS编码:43.040);卡车和拖车(ICS编码:43.080.10)HS编码: ICS编码:43.080.10,19.020,43.040
ICS: HS: |
5. |
通报标题:自动驾驶汽车的测试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2025年6月10日公开听证会的拟议规则和公告——加州DMV(部门)提议取消目前对车辆总重为10,001磅或以上的自动驾驶汽车运营的禁令,并为制造商在公共道路上测试和部署重型自动驾驶汽车创建监管路径。拟议的法规还将要求制造商提供额外的数据元素和比目前要求更频繁的报告。此外,事故报告将与美国交通部(US DOT)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制定的现有指南保持一致。该条例还加强了该部门的执法权力,增加了评估针对制造商的增量执法措施的能力,如果该部门确定事件的情况不需要完全暂停许可证。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行为和保护消费者;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协调 |
8. | 相关文件: 加州监管通知登记册,编号15-Z,2025年4月25日,第532页:https://oal.ca.gov/wp-content/uploads/sites/166/2025/04/2025-notice-register-no.-17-z-april-25-2025.pdfrulemaking-actions-california DMV:https://www.dmv.ca.gov/portal/about-the-california-department-of-motor-vehicles/california-dmv-rulemaking-actions/california-dmv-rulemaking-actions/california-department-of-motor-vehicles/california-dmv-rulemaking-actions/california-dmv-rulemaking-actions/california-文件编号2025-0415-04拟议行动通知-第3.7条拟议行动-第3.7条拟议监管文本-第3.8条拟议监管文本-第3.7条拟议监管文本-第227.00、227.14、227.18、227.24、227.32、227.34、227.38、227.48、227.60、227.62、227.60、227.64、227.66、227.68、227.70、227.70、227.72、227.68、227.70、227.70、227.72、227.72、227.68、227.70、227.72、227.68、227.70、227.70、227.72、227.72、227.68、227.70、227.72、227.68、227.70、227.70、227.72、a条的测试和部署第3.7条的修正案,第227.70、227.72、227.72、a条的修正案,第227.68、227.70、227.70、227.72、a条的修正案,第227.70、227.72、a条的修正案,第227.70、227.72、a第3.8条对第228.02、228.04、228.06、228.08、228.10、228.12、228.14、228.16、228.18、228.20、228.22、228.24、228.26、228.28、228.30和228.32节的修正,并采用第228.34、228.36、228.38、228.40、228.42和228.44节。该部门将举行一次公开听证会,为感兴趣的各方提供一个机会,就这一拟议的监管行动提供陈述。听证会将于2025年6月10日上午9:00(太平洋时间)在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范内斯大道505号加州公用事业委员会礼堂开始,邮编94102。一旦所有希望评议的与会者都有机会这样做,听证会将结束。如有必要,本署保留限制每位与会者评论时间的权利。世贸组织成员及其利益相关者被要求向美国TBT询问点提交意见。美国TBT询问点在美国东部时间2025年6月9日下午4点之前从WTO成员及其利益相关者收到的意见,如果在评议期间收到,将与CDMV共享。参考通报:G/TBT/N/USA/1283G/TBT/N/USA/1283/Add.1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2025-06-09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USA/25_03097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USA/25_03097_02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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